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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
2022年,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,持续提升落实制度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坚持做到“逢问必录”“一事一报”“一月一报”“及时核查”,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,规范司法行为,提高办案质量。
为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,现将我院2022年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向社会公布:
2022年1至12月,全院共填报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42件,同比增加25.66%。
其中涉及司法办案73件,占比51.41%,其他重大事项69件,占比48.59%。
发挥领导干部带头遵守“三个规定”的关键少数作用,其中院领导共填报23件,占填报记录总数的16.20%;部门领导共填报48件,占填报记录总数的33.80%;检察官共填报31件,占填报记录总数的21.83%。
2023年,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推进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贯彻落实,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坚持“逢问必录”及填报情况通报制度,筑牢廉洁司法“防火墙”,营造良好司法生态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提醒您:
文字: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组
编辑:黎梦